替,多见听从。继复使为长沙少府,迁官太子太傅,年至九十乃终。
上官太后记念师恩,赐钱二百万,素服五日。汉宣帝亦特赐茔地,陪葬平陵。即昭帝陵。西汉经生,生荣死哀,惟夏侯胜称最。
夏侯胜本鲁人,受学于族叔夏侯始昌。夏侯始昌曾为昌邑王刘贺的太傅,通尚书学,得夏侯胜受授,书说益明,时人称为大小夏侯学。夏侯胜子孙受荫为官,不废先业,这也好算得诗书余泽呢。归功经术,寓意独深。
且说汉宣帝本始四年冬季,定议改元,越年元日,遂号为地节元年。朝政清平,国家无事,惟刑狱尚沿积习,不免烦苛。汉宣帝有志省刑,特升水衡都尉于廷国为廷尉,令他决狱持平。
于定国,字曼倩,东海郡郯县(今山东省郯城县)人。少时从父学习法律,历任狱吏、郡决曹、廷尉史,依法治理谋反者的案件,颇有法治的才能,授侍御史,迁御史中丞。昌邑王刘贺即位后,直言进谏谏。汉宣帝即位后,拜光禄大夫、平尚书事,历任廷尉。
他的父亲于公曾任县狱史、郡决曹等官职,判案公平,触犯法网而被于公依法判刑的人,没有因不服而心怀怨恨的。郡中的百姓为他立了生祠,称作于公祠。
东海郡有个孝妇叫周青,年轻守寡,又无子女,很恭谨地奉养着婆婆,婆婆想让她改嫁,她始终不答应。她的婆婆对邻居说:“我这孝顺媳妇事奉我很勤劳辛苦,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。可是我年纪大了,却这样长时间地拖累年轻人,这可如何是好啊!”
后来老太太为了不再拖累媳妇竟然自缢身亡。而老太太的女儿却上告县官说:“媳妇杀死了我母亲。”县吏逮捕了孝妇周青,孝妇周青辩解说不是自己杀害了婆婆。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,孝妇周青最后竟屈打成招。
此案上报到郡曹府,于公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母十多年,以孝顺闻名乡里,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其婆母。太守却不同意于公的分析,于公竭力争辩,最终也未能说服太守,于是他抱着判决书在郡曹府上大哭,并借口有病。
太守最终还是以谋杀婆母之罪将孝妇周青处以死刑。孝妇周青冤死以后,郡中大旱了三年。后来新太守上任,占卜大旱的原因,于公说:“那位孝妇不该死,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,灾祸恐怕是由此而生吧。”于是太守杀了一头牛,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前祭奠,并为她立了墓碑,以表彰她的孝行,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,当年该郡五谷丰收。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于公。
天既知孝妇之冤,为何不降灾郡守,乃独肆虐郡民,此理令人难解。
当初于定国的父亲于公在世时,他家乡的里门坏了,同乡的父老要一起修理,于公对他们说:“把里门稍微扩建得高大些,使其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。我管理诉讼之事积了很多阴德,从未制造过冤案,因此我的子孙必定有兴旺发达的。”
里人素敬重于公,如言办理,果然于公殁后,有子于定国,出掌吏事,超列公卿。既任廷尉,哀矜鳏寡,罪疑从轻,与前此张汤杜周等人,宽猛迥别。都下有传言云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;张释之系文帝时人,见前文。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
于定国雅善饮酒,虽多不乱,冬月大审,饮酒越多,判断越明。
又恨自己未读经书,辄向经师授业,学习《春秋》,北面执弟子礼,因此彬彬有文,谦和儒雅。大将军霍光,亦很加依重。
至地节二年春三月,霍光老病侵寻,渐至危迫。
汉宣帝躬自临问,见他痰喘交作,已近弥留,不禁泫然流涕。
及御驾还宫,接阅霍光的谢恩书,谓愿分国邑三千户,移封兄孙奉车都尉霍山,奉兄骠骑将军霍去病遗祀。当下将原书发出,交丞相御史大夫酌议,即日拜霍光子禹为右将军。没多久,霍光卒。